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滨海新区博贺镇生活垃圾龙山堆放场搬迁处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GDGJ-18003-ZFFW
二、采购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博贺镇生活垃圾龙山堆放场搬迁处置工程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滨海新区博贺镇生活垃圾龙山堆放场搬迁处置工程;
2、采购项目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应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实行现场踏勘,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8年05月21日上午09:00~11:30;地点:滨海新区博贺镇生活垃圾龙山堆放场;踏勘时需从招标文件中下载踏勘证明书表格,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近季度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在勘察过程交通工具自备,勘察现场发生费用自理,安全自负。由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人民政府盖章签字确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8年05月17日至 2018年06月01日期间(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于处下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现场踏勘证明回执。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6日09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号801房开标室)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6月06日08:30)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号801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18年05月17日至2018年05月23日止。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668-560093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0668-2736333
传真:0668-273633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号801房
邮编:525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官山东分理处
账 户:4405 0169 0668 0000 0061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6日